» › 轉國防部調查國軍深造教育116年班訓額需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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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國教署114年8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7701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意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軍種(職類)之選拔基準、年班限制,並依該軍種(職類)考選科目實施測驗。
三、請各單位依實際需求及人員經管發展,依附表填報訓額需求,並於114年8月8日1200時前回傳至聯絡處信箱(hlcboffice159@yahoo.com.tw)並電話通知(無則免回)。
四、國防部係審查教育部需求核予訓額,請所屬軍訓教官務必詳加考慮是否具報考意願,確保訓額核定後能妥善運用,以發揮國軍深造教育之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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