» › 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特定人員」清查作業
字型大小


一、依據本會114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依「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特定人員清查作業應於開學三週內(115年3月12日)簽請校長核定及完成線上學生個案追蹤輔導管制系統更新與審查;另請高中(職)學校於3月13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逕送下列影本資料至本會承辦人:
(一)各班導師特定人員建議名冊。
(二)特定人員名冊。
(三)學校審查會議紀錄(簽名冊、會議紀錄、簽呈)。
(四)特定人員分布調查表。
(五)第4類人員家長同意書。
三、各國中、小學校協請教育處完成統計後,請回傳特定人員分布調查表,俾利統計回報。
四、請各校確依「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」,針對第三類特定人員增列「事實」認定觀察原則(行為樣態或事項),以落實人員管制。
五、臨機篩檢作業,請高中(職)學校於開學後一週內,依現有特定人員數30%比例完成臨機尿液篩檢作業,並將成果統計登入於2月份月報表。
檢視附件

地址:970花蓮市建國路159號 | (03)8320202 | 傳真:(03)8353443
電子信箱:hlcb159@hotmail.com | Copyright (c)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.